第三方运营的管理模式具有诸多优点:
首先,它能够充分发挥设备的作用,克服了监控设备由企业自身管理的弊端,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设施安装后无人管理、基本处于停运或半停运状态的局面;另外,作为环保部门的科技助手,运营单位可以提供专业化的服务,让环保部门有限的人力从琐碎、繁杂的运营工作中解放出,集中投入到行政管理、监督、监察和行业指导的本质工作上去。
第三方运营服务类别涵盖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除尘脱硫脱硝、工业固体废物、有机废物、生活垃圾、自动连续监测(水、气)等七大类。
设备的正常维护、管理;测量仪器的统一校验、定期巡检、异常上报、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报告;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进行维护、调试或更换易损件及配件等。
1.获得了更多的经济价值。当前大多环保公司单一依靠治理获得经济效益,第三方运营模式可以使环保公司实现单腿走路到双腿走路,可有效降低成本,获得更多利润,有助于环保公司自身的做大、做强。
2.创造了更大的社会价值。第三方运营模式的推行,可极大地促进环保公司之间竞争,刺激环保公司对环境污染治理工艺技术、运作方法、管理等进行研发、升级,进而推动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和行业的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
1.降低环保成本。从已实施第三方运营的排污企业了解到,通过专业环保公司运营管理,环保成本不仅没有明显提升,还有所降低,设施运行效率也得到明显提升,治污效果也更好。主要体现在:提高了设施设备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长期来看,降低了设备成本;提高了处理所用药剂的利用率,降低了运行成本;提高了人力的利用效率,降低了人力成本;减少了超标处罚成本。
2.更加省事省心。在这一模式下,排污企业只要向专业公司支付服务费即可,不再担心环保达标问题,企业从不熟悉的环境保护、污染治理中解脱,可安心将全部精力集中到生产经营中。
3.弱化环保风险。在这一模式下,生产企业仅仅是一个污染源的产生者,并没有向环境排放,而是交给了第三方,第三方才是法律意义上的排污者,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弱化了生产企业的环保风险。
4.企业形象得到提升。采用第三方运营模式,是生产企业在制度和管理上的创新,展示了企业的社会责任精神,也从根本上解决了企业的环保问题,避免了应对周边公众的麻烦。同时排污企业受政府监管的被动局面将得到改变,转而与政府部门共同监督第三方专业管理公司的运行和运营效果。
1.更加有利于监管。
随着机构改革,环境保护部门改为生态环境部门,归并的职能更多,原本就捉襟见肘的人手紧缺问题更加突出。以我区的环境监管状况看,目前监察大队共有在编人员18名,而我区的工业企业上万家,根本难以匹配管理需求,管理面十分狭窄,通过推行第三方运营模式,可以使监管对象更加的集中可控,可有效缓解执法队伍的人员紧缺问题,拓宽了实际被监管企业面,同时也更加有利于环保专业问题在生产企业的整改落实。
2.更加有利于自身工作重心的转变。
可以将有限的人力、精力更多地集中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为美丽黄岩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跨入“永宁江时代”作出更多的生态环境贡献。
第三方运营模式减少甚至避免了企业的超标排放,扰民事件发生的将大为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减少必将使我们的生活环境更加美好。
第三方运营管理模式是国外发达国家的成熟、先进的经验,我国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就推行第三方运营模式,制定了有关的各种法律法规
随着2015年1月1日被称为我国史上最严厉的《环境保护法》的施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提出,各级环保检查、督查成为常态,排污企业明显感觉到环境形势带来的环境压力,一有不慎就有可能要承受高昂的法律后果。从现行的法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都明确对超标排放或超总量排放行为的可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在企业走访座谈过程中,企业普遍反映环保专业技术的欠缺,对运行的设施是否能达标排放心理没底,迫切需要技术支持、指导,对委托第三方运营的接受度较高,尤其是一些相对污染较重的行业企业需求尤为强烈。
目前我区工业企业已建成的污染治理设施约有400套(简单预处理设施除外),本地有相应运营资质的环保公司2家,基本能保障托管需求。随着托管工作的推进,预计将会有更多的区外专业机构进入本地市场。
据报道,浙江省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运营后的达标排放率可达80%以上,有的甚至可达到90%以上,与污染企业自行运营相比,达标率提高了30%—50%,运营成本节约了10%—20%。